各位老师:
现将填报“985工程”方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负责组织填报《“985工程”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7)。编写方案时,学院应从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等几个方面整体考虑。
(2)“人才培养”由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填报《“985工程”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附件1)。
(3)“创新环境与创新能力建设”由科研院负责组织填报《“985工程”创新环境与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3)。
发展规划与重点建设办公室
2010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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