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建设单位:
根据财务处于2017年8月31日下发的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通报,9月末将是财政部、教育部和学校考核的另一关键时点,按要求各项目应达到75%的执行进度。按照《西安交通大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管理办法(试行)》(西交财〔2015〕49号)文件的规定,预算执行情况纳入责任部门和实施单位的年度财务绩效考核指标,对预算执行率考核不达标的单位,将实行校领导约谈、经费冻结、年末经费扣减、次年预算调减等措施。
因此,请贵单位通知并督促相关执行负责人,推进已启动未执行计划尽快启动执行。对于已经在执行中的计划,请及时关注计划执行进度,按期完成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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