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所有申请使用学科建设经费进行办公、科研用房修缮、改造的校内项目单位,均按照此流程执行。
1.立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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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填写《学科建设经费修缮项目立项申请表》,报后勤保障部项目办公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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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论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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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办项目员根据后勤保障部审核意见受理立项申请,按规定论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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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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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通过的项目,学科办将其作为一条维修费计划,纳入“学科建设管理系统”按流程管理,并通知项目单位计划负责人和后勤保障部项目办具体执行负责人可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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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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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始执行时,后勤保障部具体执行负责人在线提交执行申请,并全程参与工程各个环节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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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后勤保障部项目办公室地址:兴庆校区东5舍A座215办公室。联系人:张荣老师。联系电话:82660306。
2.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单位如有任何需要变更或新增的内容,须报经后勤保障部同意后方可实施。若出现计划经费不足的情况,须由项目单位向学科办提交经费追加申请,学科办根据后勤保障部意见及相关程序审批同意后执行。
备注:学科建设经费修缮项目立项申请表(见资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