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点建设经费财务暂付、报销等业务办理的温馨提示
各位老师:
学校已将原“发展规划与重点建设办公室”更名为“学科规划与建设办公室”,并调整了部门工作职能和业务,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办将不再负责重点建设经费财务暂付、报销等业务的审核工作,相关工作将由财务处负责,原重点办主楼E-0207财务复核点撤销。
各位老师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随时与学科办联系。学科办办公地点:主楼E-0913、1411办公室,联系电话:82665044、82669104。
由于部门业务调整,原有重点建设管理系统正在升级,在新系统启用前,学科办将在主楼E-0207室设置临时办公点,为各位老师提供打印暂付和报销审批单服务。
学科规划与建设办公室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