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办
English | 中文

关于重点建设经费财务暂付、报销等业务办理的温馨提示

日期:2015-01-05  点击:  来源:未知   编辑:

 关于重点建设经费财务暂付、报销等业务办理的温馨提示

各位老师:

学校已将原“发展规划与重点建设办公室”更名为“学科规划与建设办公室”,并调整了部门工作职能和业务,自201511日起,我办将不再负责重点建设经费财务暂付、报销等业务的审核工作,相关工作将由财务处负责,原重点办主楼E-0207财务复核点撤销。

各位老师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随时与学科办联系。学科办办公地点:主楼E-09131411办公室,联系电话:8266504482669104

 

由于部门业务调整,原有重点建设管理系统正在升级,在新系统启用前,学科办将在主楼E-0207室设置临时办公点,为各位老师提供打印暂付和报销审批单服务。

 

                                    学科规划与建设办公室

2015年1月5日

上一篇:关于重点建项目管理过渡系统计划执行办法的温馨提示

下一篇:关于学科建设系统(原重点建设管理系统)升级的通知

通知公告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学科规划与建设办公室 设计与制作:西安交通大学网络信息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