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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建设管理系统使用问答(一)

日期:2009-07-14  点击:  来源:未知   编辑:

1. 作为项目单位,该如何登陆系统,执行项目计划?
    回答:目前登录系统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项目负责人可在重点办主页点击“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点击界面左侧导航“申请执行”,输入拟执行计划条目对应的激活码,即可申请执行该计划。另一种是项目每条计划的执行负责人可在重点办主页点击“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执行”,输入计划编号和激活码,即可申请执行该计划。
    2. 使用数字化管理系统后,如何报销?
    回答:使用数字化管理系统后,有关985、211的财务报销在东校区教学主楼二层政务大厅进行办理。重点办和财务处在政务大厅设有联合办公区,可同步办公,并及时解答处理各类问题。报销贴头将由数字化系统打印不需要教师手工填写。
    3. 如果某条设备实际采购金额比计划金额小或者大,该如何申请执行?
    回答:首先申请执行该计划,选择“全部执行”或“部分执行”,如果选择“部分执行”,属于购买的设备,需填写本次执行的台件数;属于自制设备,则需填写本次执行的金额;然后在备注栏中填写部分执行的原因(必填项)。重点办审核后,暂付或报销时输入实际采购金额,对于实际采购金额小于或等于计划金额的可以正常暂付或报销,相反,系统将提示执行人进行超额审批。
    4. 对于批量采购设备,出现计划台件数增加而该条计划总金额不变的情况,该如何执行?
    回答:以10台计算机计划金额7万元为例,项目最多可以申请采购10台,即使单价降低,总额有结余数,也不可以增加台件数。若拟使用该计划结余经费增加3台同类计算机,需向重点办提交变更审批表进行审批,同意增加计划后方可执行。
    5. 家具该如何申请执行?
    回答:家具申请执行时,选择“业务费”中“其他”类别,在“备注”中注明要采购的家具名称、数量、金额等信息。
    6. 业务费如何申请执行?
    回答:业务费的使用流程是:首先提交执行申请,填入本次申请金额,即可在本地机打印暂付款单或报销审批单,然后到东校区教学主楼二层政务大厅办理财务手续,实际报销金额以财务做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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