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各有关学院、部(处)负责人:
为了进一步做好启动准备工作,根据学校“211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意见,现将有关启动准备事宜通知如下:
1. 由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针对校外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建设方案,做到明确目标、凝炼方向、突出特色、年度计划(包括设备计划)与考核指标可行。请项目组将修改后的任务书和对校外专家评审意见的书面答复,经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于6月6日前报重点办。
2. 由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提出项目学术梯队的组成方案,并将队伍方案与相关学院沟通,征求意见,并于6月6日前报重点办。方案经学校审核批准后,队伍成员实行公开招聘。
3.项目组上述两项工作准备就绪后,向学校正式提出项目启动申请。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组提交的计划方案、队伍情况和基础条件等进行审核。
4.经专家审核通过的项目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批后,将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