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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大学建设项目计划审核及论证指导建议

日期:2019-06-05  点击:  来源:   编辑:张小文

一流大学建设项目计划审核及论证指导建议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一流大学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西交学科〔2018〕9号)的相关规定,学科建设项目执行计划由各项目单位、各学科(学院)负责审核并组织专家论证。需要参与学校大型设备论证、计算类设备审核、工程类项目审核的由项目单位负责主动提请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学科办予以协助。现结合学校已有管理体系提出一流大学建设项目计划审核论证指导建议,各单位可参考开展相关工作。

一、审核原则

1.计划内容是否满足项目开支范围要求。

2.计划安排是否能支持建设任务,达成建设目标。

二、审核要点

1.业务费计划:预算依据是否详实,执行内容是否符合学校财务要求,是否必要。

2.人员劳务费计划:预算是否按照发放标准执行,是否必要、合理。

3.设备费计划:设备信息是否详实,前期市场调研是否充分,预算是否合理,购置计划是否必要。

4.维修费计划:①设备维修类计划,参照设备费计划审核要点;②工程修缮类计划,修缮工程是否必要,是否存在重复修缮,工程是否可行。

三、审核论证要求

论证范围:10万元以上(含)的设备费和维修费计划需要论证,其他计划无需论证。

论证安排:由学院(学科)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家论证,专家组由相关学科教授(至少3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职能部门主要涉及实验室处、采购办、后勤保障部(仅工程修缮项目)。学科专家负责统筹审核,判断建设计划是否能支撑项目建设任务和建设目标;职能部门专家重点关注对应业务部门的内容。

审核流程:经学院审核通过或专家论证通过的计划,由学科负责人完成在线审核,填写具体审核意见及论证情况,学科办结合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启动计划执行。

三、相关事项说明

  1. 对于40万以上(含)大型仪器设备,须提请实验室处组织大型设备论证。(联系人:谷文媛 82668817)

  2. 单件台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须提前一年向财政部报备,报备时间为每年6-7月,详情OA通知。

  3. 对于20万元以上(含)计算类设备,须提前完成网信中心的计算类设备立项审批。(联系人:杨帆 82668828-8003)

  4. 所有工程修缮项目,须完成后勤物业处的工程修缮立项审批。(兴庆校区和雁塔校区联系人:张荣 82660306;曲江校区联系人:侯磊 83395013;创新港联系人:巩滨 8266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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