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办
English | 中文

一流大学建设经费执行流程

日期:2019-06-05  点击:  来源:   编辑:张小文

一流大学建设经费执行流程

一、业务费和劳务费

业务费和劳务费报账(报销和暂付)均直接在财务网报系统中选择相应的经费卡,打印付款单,经费负责人签字后,自助投单即可。

财务处网站有详尽的网报操作流程,如有疑问,可直接咨询财务处高悦老师(电话:82663916)

注:国际交流费报账业务须在财务报账大厅现场办理,暂时不能通过财务网报系统办理。

二、设备费

  • 报销业务:

设备费报账采用“两单合一”方式执行,即在实验室处的资产管理系统中选择相应的经费卡,打印的固定资产建账单,同时作为报销凭证,经费负责人签字后,自助投单即可。

具体操作方式可直接咨询实验室处陈雪玉老师(电话:82665059)

  • 暂付款业务:

设备费需先支付暂付款的,在财务网报系统中选择相应的经费卡,打印付款单,经费负责人签字后,自助投单即可。如有疑问,可直接咨询财务处高悦老师(电话:82663916)

注意:单件台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须提前一年向财政部报备,报备时间为每年6-7月,详情OA通知。

三、维修费

维修费报账(报销和暂付)直接在财务网报系统中选择相应的经费卡,打印付款单,所有工程修缮项目须经后勤保障部审批后,由经费负责人和后勤保障部负责人“双签”后,自助投单即可。

后勤保障部业务受理人:兴庆校区和雁塔校区:张荣 82660306;曲江校区:侯磊 83395013;创新港:巩滨 82668112

四、执行计划及年度预算调整与审批。

项目库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可调整。对于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由各项目单位根据需要提出计划调整申请,由学科办组织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论证通过后,报主管学科建设副校长批准后予以调整。所有计划的调整应在学校批准的该项目建设经费控制额度之内进行。

项目执行进度变化或计划调整所涉及的预算调整,按照《西安交通大学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序时进度要求

按照国家预算管理办法要求,年度预算执行的序时进度要求9月底达到75%、年底全部执行完毕,执行进度是国家考核学校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因素,执行不力将扣减学校下一年度拨款。请各项目负责人加强过程控制,保证序时进度,不能按期执行的将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预算管理办法处理。

注:通过财务网报系统和资产管理系统发生的支出必须与学科建设管理系统中申报的计划相一致,如项目审计中发现实际支出与申报计划不一致,由该项目的经费负责人承担责任和后果。

 

上一篇:学科建设相关业务咨询与办理电话

下一篇:一流大学建设项目计划审核及论证指导建议

通知公告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学科规划与建设办公室 设计与制作:西安交通大学网络信息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